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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于(At)公布2020年度全省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保證人(people)動态考核結論的(of)通知(第591号)

    發表時(hour)間:2021-05-10    點擊量: 1972

    晉建市函〔2021〕591

   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:

    根據《山西省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廳關于(At)開展2020年度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保證人(people)動态考核的(of)通知》(晉建市函〔2021〕308号)要(want)求,我(I)廳對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保證人(people)報送的(of)動态考核資料及補正材料進行了(Got it)審查,現将2020年度全省16家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保證人(people)動态考核結論(附件)公布如下。一(one)、考核結論

    全省參加2020年度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保證人(people)動态考核的(of)保證人(people)共16家,其中13家合格,1家不(No)合格,其他(he)2家限期整改。

    二、有關事項

    (一(one))動态考核結論爲(for)合格的(of)保證人(people),可登錄“山西省建設工程保證擔保信息平台”(以(by)下簡稱“平台”)打印登記證。其中合格有效期爲(for)2個(indivual)月的(of),應在(exist)合格結論到(arrive)期前,按照省廳反饋意見進行完善,并提交相關材料,我(I)廳将重新核定考核結論及有效期。

    (二)限期整改的(of)保證人(people),應根據省廳反饋意見進行整改,整改期***長不(No)超過2個(indivual)月。整改期間,不(No)得承攬新的(of)業務。

    (三)動态考核結論爲(for)不(No)合格的(of)保證人(people),終止保證人(people)資格,停止承攬新的(of)業務。

    三、工作(do)要(want)求

    各市住建主管部門要(want)加強對擔保機構的(of)監督管理,對檢查中發現存在(exist)可能造成擔保風險隐患的(of)重大(big)問題,應及時(hour)報送我(I)廳,暫停其擔保資格,直至整改合格。

    各保證人(people)要(want)加強工程擔保風險管控,按照我(I)廳工作(do)要(want)求,充分發揮工程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專業優勢,持續完善保後管理各項制度,不(No)斷提升擔保業務水平。

    聯系人(people):王文仲  叢山紅

    電  話:0351-3580123

    山西省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廳

    2021年4月30日